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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辑名称:舟山市教育学会(第二届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优质课录像)(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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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年份:
2009 点击次数:
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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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辑简介
舟山市教育学会关于举办舟山市第二届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优质课录像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学会、市教育学会各研究分会、市属学校:
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研究和实践是学校教育... [查看更多]
舟山市教育学会关于举办舟山市第二届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优质课录像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学会、市教育学会各研究分会、市属学校:
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研究和实践是学校教育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升教师综合素质、提高课堂教学效果的有效途径。勇于探索和创新是新课程改革的精髓之一,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还是在现代信息技术环境下教学思想、教学方式、教学手段的创新实践活动。通过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优质课例评比活动,可以及时总结和交流优秀的课堂教学经验,推进全市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和新课程改革向更高层次发展。经研究,在首届评比的基础上,我会决定举办舟山市第二届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优质课录像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普通全日制学校(包括幼儿园)。全市国家级和省级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农村远程教育工程项目实施学校应积极参与。
二、评比内容及要求:
1.评比内容为中小学各学科、幼儿园国家规定的课程。课例要注重新课改内容,要充分体现新课程理念;注重学科特点,将信息技术与课程教学有机整合;有较强的示范和推广价值。
2.参评的优质录像课原则上以录像带(DV数字、DVCAM、DVCPRO、BETE,不要压缩为VCD格式)形式上报,拍摄能准确适时地反映课堂教学过程,取景合理,转换平稳,节目画面流畅,声音清晰,亮度、响度适中,还原性好。
3.各县(区)推荐的每节录像课需附上:舟山市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优质课例评比活动作品登记表(附件1)、执教教师签名的推荐作品的使用约定书(附件2);获一等奖的课例要上报教案(Word文档)、课堂教学中运用的教学课件(以光盘形式)。
4.参评录像课必须是近期拍摄的教学课例。此前已参加省、市各级评比活动的课例不得参加本次评比。
三、评比办法:
1.评比活动由我会制定评分标准,电化教育研究分会牵头组成优质录像课评选专家组,按参评课时数量和科目进行评比。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评选结果将上网公示,并在市教育网上设专栏展示获奖优秀课例(经执教教师同意并签定约定书的课例)。
2.各县(区)根据评比活动要求组织初评,并把优质录像课推荐参加全市评选(各县区可由装备中心或电教仪器站具体负责组织),我会根据评比结果,择优推荐,参加省里评比。
3.推荐名额:原则上定海、普陀二区不超过25节,岱山20节,嵊泗15节;市属南海学校和市属各高中各可推荐5—7节,其他市属学校(幼儿园)最多各可推荐3—5节。参加评比的录像课尽量使用双机拍摄(获一等奖的录像课原则上都要用双机拍摄)。
4.根据上述要求制作完成的参评课例于5月20日前上报给市教育局装备中心或我会电化教育研究分会秘书处(电话2045758 联系人:杨老师)。每节参评录像课收取评审费100元。
附件一:舟山市第二届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优质课录像作品登记表。
附件二:舟山市第二届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优质课录像作品使用约定书。
二○○九年二月九日
主题词:中小学 信息技术 优质课 评比 通知
抄送:市教育局、各县(区)教育局教研室、教育装备中心、电教仪器站
舟山市教育学会秘书处 2009年2月9日
打字:周霞 校对:杨忠华 [隐藏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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