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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辑名称:2013年江苏省基础教育初中综合实践活动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模拟试讲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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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年份:
2013 点击次数:
2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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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辑简介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2013年江苏省基础教育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的通知
苏教办基﹝2013﹞3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 [查看更多]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2013年江苏省基础教育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的通知
苏教办基﹝2013﹞3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提高我省青年教师专业素养,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基础教育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的通知》(苏教基〔2011〕34号)精神,现将2013年江苏省基础教育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本省公办、民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相关学科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教师资格的在职青年教师均可参加比赛。
二、比赛科目及内容
2013年比赛科目为小学语文、小学英语、小学科学、初中物理、初中生物、初中地理、初中美术、初中综合实践活动、高中政治、高中历史、高中音乐、高中美术、高中通用技术、高中信息技术、高中综合实践活动等15个学科。
比赛内容包括通用技能和专业技能。通用技能比赛项目包括粉笔字、即兴演讲、教学设计与课件制作、课堂教学等四项;各学科专业技能比赛项目见附件1。
三、组织要求
各地要在学校和县(市、区)比赛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市级比赛,真正做到广泛发动,层层选拔。在组织比赛的过程中要重视和关注农村教师的参赛,并以比赛为契机,不断促进广大教师夯实教学基本功。
请各省辖市于2013年9月20日前将本市参加比赛选手的材料(纸质稿和电子稿)报省教研室相关学科教研员。材料包括参赛选手推荐表(见附件3)和本市组织市级比赛的相关文件(包括公布比赛结果的文件),逾期不报者作弃权处理。各学科省级比赛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大赛各项组织工作严格按照江苏省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组委会所制定的比赛规程(附件2)执行,确保大赛公平公正。对在比赛中存在弄虚作假等不当行为的选手或评委,大赛组委会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四、奖励办法
江苏省基础教育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四个奖次。其中,一等奖占参赛选手总数的20%,二等奖占30%,三等奖占30%,优秀奖占20%。
附件:1.2013年江苏省基础教育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比赛方案
2.江苏省基础教育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比赛规程(试行)
3.2013年江苏省基础教育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报名表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年2月6日 [隐藏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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